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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不锈钢企业负债6亿多元破产,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某不锈钢企业负债6亿多元破产,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0年7月15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对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作出裁定,予以受理。同时,法院指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和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方”)。

为了维护众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债务人的复苏,达到资源的高效融合,现向社会广泛征集重整项目的投资者,具体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信息

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4日,其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41524666239990N。法定代表人为杨齐文废钢冶炼企业投资估算?,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该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为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安徽省金寨县红石工业区。主要业务涵盖特种钢、合金钢管、不锈钢、型钢、带钢、线材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废钢、有色金属材料的回收与加工(不含冶炼),还包括铜、铝、铁矿石、铁合金的机械加工。该公司的经营期限自2007年9月24日起,将持续至长期。

(二)资产概况

债务人已评估的资产主要包括不动产、机械设备等。其中:

1、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坐落于金寨县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现称为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内,具体位置在北四路南侧、金叶路西侧以及滨河路东侧。该区域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整体评估价值总计达到27,785,600.00元。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宗地一,证号为金国用(2009)第0223号,占地面积达到7219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为2059年4月2日,其评估价值高达8,590,9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该土地的使用权曾在2013年3月5日被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而目前该债权已转让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瑕疵揭露:位于该土地东北角,存在由承租方金寨金恒工贸有限公司自行建造的一座配电设施,其占地面积大约为500平方米。

宗地二,证号为金国用(2012)第789号,占地面积达2036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定于2055年1月27日,其评估价值为2,362,800.00元,且该土地使用权尚未进行抵押登记。

宗地三,拥有证号金国用(2008)第0692号,占地面积达34729.6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为2056年3月28日,其评估价值为4,063,4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已于2012年8月7日被抵押给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目前该债权已转让至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瑕疵揭露:位于该土地西北角,存在一处由承租方金寨金恒工贸有限公司私自搭建的无证厂房,其占地面积达到1368平方米。

宗地四的证号为金国用(2008)第0693号,占地面积达到111030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定在2053年10月24日,其评估价值高达12,768,5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已于2012年8月7日被抵押给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而目前该债权已经转让给了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瑕疵披露:该土地位于西南角,面积约为4.06亩(即2706.68平方米),此处为金寨县制氧站的实际使用地。在该土地上,有一座氧气站及若干其他建筑。金寨县制氧站使用该土地的时间早于债务人公司的注册成立。制氧站的业主透露,该土地系由安徽金安钢铁有限公司转手而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2、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债务人拥有七处有证房产、五处无证房产,此外还包含若干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其总评估价值共计为53,413,900.00元。具体内容包括:

该房产拥有7处证照齐全的物业,总计占地面积达63300.81平方米,整体评估价值高达39456300元。其中,梅山字第07725号房地权占地3074.50平方米,评估价值1622400元;梅山字第07726号房地权占地19655.85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0780600元。梅山字第07727号房地权,占地面积达2842.26平方米,其评估价值为135.7万元。梅山字第07728号房地权,占地面积为1363.33平方米,评估价值为47.88万元。梅山字第07736号房地权,占地面积15836.37平方米,评估价值高达94.01万元。以上①至⑤号房产均位于宗地三和宗地四,统一于2012年8月7日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目前该债权已转让至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该房地权编号为梅山字第9350号,是一处厂房,占地面积为16944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1,649,000.00元。该房产位于四块土地之上,其中第一块土地占地12509.95平方米,第二块土地占地2704.61平方米,其土地价值为313,737.31元,公共道路占地218.73平方米,第三块土地占地1510.71平方米,其土地价值为176,754.67元。这些土地于2013年2月28日被抵押给了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目前债权已转让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该房产拥有房地权证金房字第20121307号,其面积达到了3584.2平方米,经过评估,其价值为4,168,400.00元。该房产位于宗地一,占地面积为873.5平方米,并在2013年5月21日被抵押给了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该房产未取得合法证明,具体包括一座钢结构车间、一间员工宿舍、一间设备存放室、一间地磅监测室以及一间门卫值班室,其整体面积达到25500.06平方米,经评估,其价值约为8,762,100.00元。

地面上的附属设施和建筑物,涵盖了道路、绿化带以及围墙等,其评估的总价值为5,195,500.00元。

3、机械设备

债务人可正常操作各类机械设备,且非正常使用机械设备的价值累计达到了6,482,740.00元。

上述资产总额达到八千七百六十八万二千二百四十元整废钢冶炼企业投资估算?,此数额未将不锈钢生产能力的评估价值包含在内。

4、估值结果

依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估字第____号《估值咨询报告》第六项内容,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估值最终确定为10,500.00万元。

(三)负债情况

至本案首场债权人集会(举行于2020年9月25日)之际,管理人已完成对146位破产债权人的资格审核,并认定其主体资格符合要求;同时,破产债权的总金额已确定为64亿4777万元2千3百3十二点六一元。抵押权优先级所涉及的金额高达八亿七千二百一十五万三千三百三十八点六六元,排在第一位的普通债权金额为八亿八千零四十八万零三百二十点三二元,第二顺位的普通债权金额为一亿八千六百九十五万二千八百四十二点二五元,第三顺位的普通债权金额为三亿四千零七十七万七千七百一十二点六八元,第三顺位的连带债权和求偿权金额为一点九七亿二千零三万八千一百六十七点七零元,同时核减的债权金额为二亿二千五百七十八万三千五百六十四点一七元。本案最终债权金额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二、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邀请社会各界有意向的投资人参与。公告中提到的债务方信息,仅是管理人在前期初步调查中掌握的情况,并不构成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因此,投资人需自行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

投资者向管理人员递交参选资料的行为,等同于认同基于债务人的现有状况进行投资决策,同时承诺接受目标资产当前的状况以及所有已知的和未知的缺陷。

三、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具备充足的资金基础,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满足生产规模所需,进而进行必要的重整投资。

确保按照规定准时全额缴纳保证金及投资款项;若采用分期支付方式,还需出示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等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材料。

5、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相关的经营、管理经验;

提出针对债务人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与实际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终止后的全面处理协议、与实际经营方签订公益债务后续处理全面协议等。

7、提交现有《职工安置方案》;

8、提交债务人《经营方案》;

提交《重整方案》或等值补偿方案,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交易的对价需超过本公告中第1.2条所列资产的评估总额,同时需明确具体的付款期限和金额。

请提交《支付管理人报酬方案》的相关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的第二条,管理人报酬的计算方法已确定,并且该报酬将作为交易对价之外,单独支付。

(二)报名条件

有意向的投资人需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中午12点之前,依照本公告中的规定完成报名手续。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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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投资意向书》的纸质版共十份,以及与其内容相符的电子版文件(需存入U盘内),若持有人为企业法人,则纸质版意向书需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若为自然人,则需本人亲自签字并留下指纹。

股东会或董事会已作出决定,参与此次投资人招募活动(相关文件包括原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会或董事会职权的摘要)。

企业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并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须出示原件以供审核。

授权委托文件上需详细注明受托人的名字、联系方式以及授权的具体权限,同时需附带受托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证明等;

(6)企业近一年的财务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

(7)管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资人为个人的,不需要提供(2)、(3)、(6)项材料。

2、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有意向的投资方需在公告中指明的报名期限之前(即2020年12月18日中午12点之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全额存入报名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且在存入期间该保证金将不计利息。

3、尽职调查

具备资质的潜在投资者在支付报名押金并同管理人签订《保密契约》之后,便有权对债务方进行详尽的调查。在此过程中,管理人需协助投资者进行深入调查、实地考察以及解答各类疑问。通常情况下,这一尽职调查的流程应在投资者缴纳保证金后的3天内完成。

4、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具备资质的潜在投资者需在完成尽职调查后的7天之内,向管理人员递交一份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计划》。该计划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员工安置计划、运营计划、重整计划或对价计划,以及支付管理人员报酬的计划等。

自《重整投资方案》送达之日起,管理团队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邀请金寨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共同组建一个评审小组。该小组的成员不仅包括上述人员,还可能涵盖其他专家。他们将从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职工安置计划、经营策略、重整计划或对价方案、支付管理人报酬的方案、履约能力或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以选出最优的重整投资方案和合适的投资人。

依据精心挑选的优化投资策略,管理团队草拟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建议召开新一轮债权人大会,同时将草案提交大会进行分组投票。一旦投票结果得到金寨县人民法院的认可,管理方将依照法律规定,将债务人的经营管理权及有关文件转交给重整投资者,并对重整计划的实施及收益分配进行监管。

四、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投资者需向管理人员支付5000万元作为保证金,此款将作为参与报名或履行合约的担保。

经管理人核实,若投资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虚假信息,诸如伪造的业绩凭证、虚假的财务报告、不实的诚信证明等,其参选资格将被剥夺,且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会退还。

自投资人确定进行重整之日起,管理人在接下来的五个工作日内,需将除重整投资人外其他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如数退还,此退还过程不包含利息计算。

4、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

户名: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842 5780 3444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2:00前

报名的地点位于安徽省金寨县经济开发区,具体是在安徽金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二楼,该地址正对着金安不锈钢厂。

联系电话:13305605580

电子邮箱:110358534@qq.com

六、评审

(一)评审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评审活动旨在确保金安公司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提升,并切实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评审

本次评审活动由金安公司管理人员牵头组织,同时盛情邀请了金寨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共同构成了一个评审团队。该团队经过严格筛选,最终确定了重整投资的具体方案和投资方,并在向金安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进行了信息通报之后,将相关材料上报给了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三)施工参与人选定标准

评审过程包括对投资人基本资格、报名资格、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职工安置计划》、《经营计划》、《重整计划》或补偿方案、《支付管理人薪酬计划》、履行合同的能力或相关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综合考量,从中筛选出一名最合适的投资人,并再选一名作为备选。若报名人数仅有一人,且该人满足上述重整投资人的基本资格和报名资格,则该人将被直接认定为项目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和被选定的重整投资方签署《重整投资意向书》或准备中标通知书。依据这些已签署的《重整投资意向书》或准备的中标通知书、相应的评估报告以及债权清单等文件,管理人将拟定《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需经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认可,并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裁定,方可付诸实施。

七、其他

本招募活动不遵循《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于本招募公告的任何内容,管理方拥有最终的诠释权限。

若遇重大事件影响债务人重整进程,或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提出相关要求,管理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招募计划。一旦本招募计划被暂停或取消,管理人不对投资人已投入的工作承担补偿责任。

若意向投资者对本公告持有不同意见,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方将在接到书面异议后的3天内给出回应。

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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