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目的是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机遇,建立健全全省的循环经济体系。到 2025 年,要初步建成能够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并且使主要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取得积极的进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35号
各省辖市的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以及航空港区的管委会,还有天源二手物资:
《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获得了省政府的同意,现在将其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能够认真地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2日
河南省废弃物
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 号),同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所以制定了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到 2027 年,全省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 2.5 亿吨,包括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65%。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 2500 万吨,如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较 2023 年增加约一倍,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 2023 年增长 3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达到 2000 亿元。到 2030 年,建成一个体系,这个体系覆盖全面,运转高效且规范有序,是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的资源价值能够得到充分的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会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规模会显著扩大,质量也会显著提高。并且要打造出全国重要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二、提升废弃物有效回收水平
合理规划废旧物资回收网点。需以方便居民交售废旧物资为准则,依据城市和农村的不同特性,对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以及中转站进行合理布局。市、县级编制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时要加强与详细规划的衔接,从而科学合理地确定再生资源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这三级回收体系的空间布局。各地政府应被鼓励投资建设回收网点,回收企业、回收个体等多元主体被鼓励承接、承租和运营维护。企业被鼓励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来运营中转站、分拣中心,以提升全品类回收能力。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连锁经营这种方式,将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整合;支持龙头企业借助特许加盟这种方式,把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整合起来;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合作这种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些方式,能够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的效率,还能扩大回收网络的覆盖面。发挥供销合作系统的作用,推动组建省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企业。省商务厅负责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厅负责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厅负责相关工作,供销社负责相关工作,河南投资集团负责相关工作,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相关工作,济源示范区负责相关工作,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相关工作,各自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落实。
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实现专业化。引导专业化的企业去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业务,让其进行规模化以及规范化的运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的网点实现“两网融合”,促使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的企业与下游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展开合作,凭借自身所拥有的人员、车辆、设施等去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业务。引导回收企业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的预处理能力,使其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操作。培育多种回收主体,各类市场主体被鼓励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的建设;回收企业被鼓励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让回收利用渠道更加畅通,从而形成规范且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玻璃、家电等生产企业被鼓励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的模式。省商务厅负责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厅负责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工作,生态环境厅负责相关工作。
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信息化水平。推行“互联网+回收”这种模式,企业被支持建设起立足河南且服务于行业的废旧物资网络回收与交易平台,通过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来达成网上预约以及上门回收的目的。推动线上和线下协同发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以及个体经营主体等被鼓励参与到平台的线上交易当中。推广家电、汽车等高值资源以及家具等大件物品的“换新+回收”模式,并且提供收旧、送新、拆装等“一站式”服务。支持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来构建全链条的业务信息平台以及回收追溯系统。(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河南投资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变得便利且规范。大力鼓励“互联网+二手”这种模式的发展,推动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朝着规范的方向前进,提升二手商品的交易效率。积极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进行规范的建设与运营,鼓励打造集中且规范的“跳蚤市场”。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集中规范的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各类二手商品的交易市场以及交易专区。鼓励建设社区的二手商品寄卖店和寄卖点,并且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以此来推动居民家庭闲置物品的交易与流通。同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开展分享日活动,促进广大师生对旧书进行交换使用。(省商务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工业废弃物的精细化管理。明确废弃物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落实到位。推动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分类贮存,防止出现混堆混排的情况,为资源的循环利用创造条件。对历史遗留的固体废弃物堆存场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不同等级和类别进行整改,督促贮存量较大的企业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工作。鼓励废弃物产生单位开展点对点定向合作,同时鼓励利用单位参与其中。(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应事宜)
要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的回收网络作用。(省农业农村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对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予以支持,促使其发展。大力推动郑州、平顶山、三门峡建设成为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并且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各地要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以及废弃物特点等情况,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进行优化。新建的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项目,在原则上需要进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或者静脉产业园。这样做能够促进产业朝着规范化、集聚化以及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各地要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同时要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以避免重复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相关工作)
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在不同领域和区域分别培育一批企业,这些企业具备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以及引领带动力强等特点。引导国有企业在废弃物循环利用方面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并且组建省级循环经济产业集团。支持省内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向外拓展,参与到全国以及与我国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或伙伴的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中。(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包括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供销社、河南投资集团等)
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对多种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强化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信息化监管,推动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的监控以及信息化追溯。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其稳定达标排放。依据法律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对于再生资源回收以及二手商品交易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依法进行打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公安厅、供销社分别按照自身的职责分工来负责相关工作。
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的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公共机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处置机制进行完善。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中收集废旧物资并进行分类,然后将这些废旧物资交给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统一处理,同时建立追溯机制。要加强低值可回收物的循环利用,指导各地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的目录,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不断提高废玻璃、低值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准确率。各地应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这得到了支持。各地被鼓励去探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来推进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有条件的地方被鼓励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的管理得到加强。省供销社负责相关工作。
加强再生资源的高效利用。对现有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进行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的提质改造。企业和科研机构应被鼓励加强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要突破一批共性的关键技术。还要研制一批大型成套装备。并且要支持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方面结合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升级以及扩能改造;另一方面系统地规划并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根据不同的地方情况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加快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按照一定的顺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共建共享。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在能源化和资源化方面的利用水平。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物质能的多元化开发利用。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和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并且技术是可行的,环境风险也是可控的,就可以有序地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分别按照职责进行负责)
促进废旧装备进行再制造。推动汽车零部件等传统领域的再制造产业发展,在盾构机等新领域探索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推广使用无损检测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结合工业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工业装备再制造。支持隧道掘进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支持煤炭采掘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支持石油开采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加强再制造领域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再制造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的前提下,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在售后维修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在售后维修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文化办公设备。(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工作,商务厅负责相关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工作)
加快交易运营体系的建设。郑州、洛阳、新乡、许昌、济源等地的重点园区和企业得到支持,它们依托现有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打造出能够覆盖周边且辐射全国的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同时,这些地方还建设了集回收、拆解、加工、仓储、物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以此来提高价格的影响力。省供销社也获得了支持,用于建设再生资源综合性、专业性的交易平台。利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欧(亚)班列等条件,去探索并建设国际再生资源交易中心,让再生原料的进口得以扩大,同时对符合质量等相关要求的二手车辆、设备以及再制造产品的出口给予支持。(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供销社、河南投资集团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来负责)
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要进一步拓展其综合利用的渠道,在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情况下,在建筑领域推广并应用综合利用产品,让井下充填、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更加畅通废铝合金回收处理及再利用成套技术 价值和影响,以促进尾矿、冶炼渣中有价组分的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还要加大对复杂难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推广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如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动退役风电设备和光伏设备进行循环利用,让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承担起退役设备的处理责任机制。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如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的废弃物循环利用。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工业资源实现高效循环。大力实施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推进企业内部、园区内部以及产业之间的能源进行梯级利用。推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强化工业余压、余热以及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并注重审核结果的应用。深入地推进绿色矿山的建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废气的回收以及资源化利用。支持将二氧化碳进行资源化利用,并且推进对固碳技术模式的探索与应用。同时积极推动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工作,生态环境厅负责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厅负责相关工作,科技厅负责相关工作)
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
再生钢产业链方面,要结合培育壮大先进钢铁材料产业链,推动废钢回收加工产业链融合发展。需完善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体系,扩大再生钢铁原料进口,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以及配送一体化发展,强化省内钢铁企业与废钢回收加工企业之间的合作,以完善“回收—加工—利用”产业链。积极发展新型电炉装备。在满足节能降碳政策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安阳等地将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在满足环保政策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商丘等地将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在满足产业政策条件的情况下,鼓励信阳等地将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在符合节能降碳、环保、产业等政策条件下,鼓励周口等地将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在符合节能降碳、环保、产业等政策条件下,鼓励济源等地将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鼓励依托现有冶炼企业的公辅设施基础,在中心城市以及城市集群周边进行布局。布局的是符合节能环保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中小型电炉钢企业,这些企业生产的是适应区域市场需求的产品,同时还能协同消纳城市及周边的废弃物。对于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要执行差别化的产能置换政策以及环保管控等政策。支持长葛大周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区建设再生不锈钢生产基地。推进废钢资源的利用,使其高质高效。支持再生钢制品提升质量并进行升级。加快向先进金属材料的方向转型。重点发展高品质特殊钢等各类钢产品。建成一批专精特新型的高端高质再生钢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供销社也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再生铝产业链方面,要结合培育壮大先进铝基材料产业链,把完善废铝回收加工利用体系作为重点。以再生铝原料在变形合金生产中的应用为核心,在郑州、洛阳、焦作、许昌、三门峡、商丘等地规划建设一批高值化再生利用项目,从而完善再生铝“回收—再生铝基材料—精深加工”的循环利用产业链条。支持再生铝企业采用“铝水直供”的方式,与下游先进的铝基材料企业形成项目配套。同时,协同开展保级和高值化利用工作,以提升再生铝在原料与终端产品方面的比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供销社也按各自职责分工进行负责)
再生铅产业链方面,要结合培育壮大先进合金材料产业链,对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进行完善。同时,要发挥安阳、焦作、濮阳、济源等地铅锌产业的规模优势,开发再生铅火法冶炼以及废电解液资源化利用系统,以此来提升再生铅的绿色回收水平。支持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利用企业运用再生铅和原生铅联合生产的模式,将“废铅蓄电池—再生铅—铅精深加工”的产业链条予以完善。促使再生铅中金、银、锑、铋、铟、镉等稀贵、稀散关键金属的回收率得以提高。(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供销社依据各自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
再生铜产业链方面,要结合培育壮大先进铜基材料产业链,加强废杂铜回收体系的建设,提升再生铜的综合利用能力,强化精炼铜的供给保障废铝合金回收处理及再利用成套技术 价值和影响,打造许昌、三门峡、济源等再生铜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同时,要支持再生铜新材料的研发以及绿色产品的制造,加快促使废铜原料向附加值较高的铜加工材和冶炼端方向进行转型发展。加强对再生铜资源伴生金属的综合回收与利用工作,鼓励运用火法冶炼工艺,将废铜中含有的锡、镍、硒、铂、钯等金属进行富集并再次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职责,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职责,商务厅负责相关职责,供销社负责相关职责)
废旧动力电池存在循环利用的产业链。通过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进行完善。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开展合作,共同建设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贮存、转运网点。同时,提高动力电池生产过程中再生锂原料的使用比例。扩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规模,在确保安全且可控制的前提下,将其推广应用于低功率电动车领域,同时也应用于电网储能领域、移动通信基站储能领域以及家庭储能领域。支持郑州等地培育重点企业,支持洛阳等地培育重点企业,支持新乡等地培育重点企业,支持焦作等地培育重点企业,支持平顶山等地培育重点企业,支持南阳等地培育重点企业,支持周口等地培育重点企业,支持驻马店等地培育重点企业,支持济源等地培育重点企业。推广“物理破碎—湿法处理—再生利用”回收拆解利用技术路线,提升动力电池回收效率,推动锂离子等有价金属与正负极材料再制造、再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再生塑料产业链方面,要结合培育壮大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同时要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工作,鼓励回收利用企业运用规模化、低成本且高效率的智能化回收分拣技术,以及对不同品质塑料废弃物进行梯级回收利用的技术。支持郑州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支持洛阳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支持平顶山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支持安阳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支持新乡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支持商丘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支持信阳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支持周口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支持驻马店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支持济源等地培育一批再生塑料高值化利用企业;推广废塑料规模化“破碎—分选—改性—造粒”工艺流程,促进塑料废弃物同级化利用,促进塑料废弃物高附加值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再生纸存在产业链。要加大对农业秸秆以及废纸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程度,将造纸产业链供应链的短板补齐。引导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漯河、周口、驻马店这些地方依托重点企业来构建起“废弃物—再生纤维—造纸”这样的产业链条。开展废纸再生纸生产的关键技术攻关工作,积极推广废纸纤维分级等工艺以及清洁脱墨等技术,同时推广非木材制浆清洁生产等技术,以此来提升再生纸的供应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工作,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供销社也按各自职责分工参与负责)
五、强化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利用现有的资金渠道来对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点项目建设予以加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应被鼓励去制定针对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支持政策。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要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进行“反向开票”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税收政策,以此来规范经营主体的纳税行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和计量收费且要有序进行。各级政府被鼓励发行专项债券,以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得到推广应用,从而引导金融机构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专项政策得以落实,产融合作平台的作用也得以发挥。政府加大绿色采购的力度,并且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其中,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税务局、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来负责相关工作。
各地需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等相关回收设施的建设,包括中转贮存等方面,要将这些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之内,以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同时,城市政府应被鼓励去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用地保障机制,在规划中预留出一定的空间,用于对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进行保障。新建、扩建存在化学反应工序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若与企业现有生产装置配套实施,同时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在依法依规把各项手续完善之后,就可以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依法依规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进行优化。对于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大类里的鼓励类新建、扩建项目,在环境容量方面给予倾斜。要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拥有合理路权,对车辆的配备、通行区域以及上路时段等进行支持和规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相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相关工作,省商务厅负责相关工作,省公安厅负责相关工作。
健全科技创新机制。进行资源循环利用先进技术的示范工作,对省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各地被鼓励组织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的推广对接以及交流培训活动,以推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应用。把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纳入到省级科技计划的支持范围之内。企业得到支持,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省科技厅负责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工作,生态环境厅负责相关工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负责。
鼓励企业把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以及各有关部门需完善工作机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以此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以及重点任务能够得以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和有关部门一同建立起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的工作,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政府进行请示和报告。
留个“小星星”再走吧~
金水区融媒体中心
统筹|王珺洁 刘宇晓
编辑|董礼 闫艳
来源 | 河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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