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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废品本不违法,但明知来路不明仍收购就触犯法律了

通讯员 常颖 邓锦涛

收废品本身并不违法,但是要是明明知道废品的来路不清楚仍然去收购,那就触犯法律了,近日,经过孝感市大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因为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且要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10月22日,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的全程 。

2023年7月某日凌晨,周某,被一名向其询问工地扣件回收价格的何姓男子,接到了一个电话高价回收废铜,电话内容为“老板,我这有好多废铁要卖,你帮忙收收”,没过多久,何某等3人便开车拖来了几大袋工地扣件 。

在核算数量这个过程当中 ,周某感觉情况存在一些不太对劲的地方 ,于是随口这般问道 :“你这些东西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呀 ,其来路是不是正当的呢 ?”

尽管周某已经察觉到有异样,并且明知这些东西的来路并不明确,然而一想到其中含有的利益,他还是以每个工地扣件1.5元的那个价进行收购,正如所说的“你懂的,放心收,有你的赚头。”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废品回收站 法律意识_高价回收废铜

此后,何某等人每隔一段时长,都会于凌晨时刻敲响废品回收站的大门,把工地扣件售卖予周某,每次核算完数量,周某都会借由微信转账或者现金这种方式支付回收款项。

2024年4月17日,民警在侦破何某等人盗窃案之际,借助追踪犯罪嫌疑人的方式,找到了周某的废品回收站,于其中发现了周某回收赃物的犯罪事实,当场把何某(另案处理)等人以及周某一同实施抓捕,并且查扣了工地扣件。

承办检察官进行介绍,该院经过审查得出认为的结论,周某在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赃物的情形之下,仍然多次从事收购价值1.4万余元工地扣件的行为,他的这种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今年7月22日,大悟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针对周某提起公诉。于8月21日,当地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得知,相关判决已经生效。

“众多废品收购经营者应当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进行经营,抑制贪念。”承办检察官提示,经营者在收购废品之际,要弄明白物品的来源并且做好记录高价回收废铜,发觉物品来源不明,应当予以拒绝收购。要是发现是犯罪所得应当立刻报警,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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