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张先生7月28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举报:
天元二手材不被允许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理由是公司员工不足20人。
国务院督察办接到张先生的信息后,进行了初步核实,并及时转送河南省政府核实处理。
2020年7月,张先生前往天元二手物资咨询公司开户。登封管理部以该公司只有7名员工、人数太少为由拒绝处理此事。经监管,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公司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和缴存手续。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的业务培训,强化人们的认识。
安滨州7月26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通报:
近一段时间以来,山东省滨州市有关单位利用报告督促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个部门有时一周要出40多份报表,每天填表的时间远远长于落实工作的时间,这给基层工作人员带来很大的负担。我希望这种工作方式能够改变。
国务院督察办接到群众反映后,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转送山东省政府核实处理。
山东省政府接到国办稽查办移交通知后,迅速组织检查。经核实,今年以来,为应对COVID-19疫情、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回头看”工作,各类数据报告数量滨州市各级政府提交的报告明显增多,报告确实太多了。 、重复报告,增加了基层的负担。
针对当前基层群众反映的举报信息过多、过多的强烈反映,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要求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针对报告、派发材料编制、下发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顿。清理。山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单位,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四个不指示” 《关于对市、省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办法》。进行抽查,核实情况。
江苏的陈先生和四川的奚先生分别于7月15日和7月20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察”平台通报:
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为保证员工就业和正常经营,公司在贷款即将到期时向相关银行申请享受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优惠政策,但申请未成功。
国务院稽查办接到群众反映后,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转送中国人民银行核实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接到国务院监察办转送通知后,迅速组织检查。经核实,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江苏省的陈先生于2019年7月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了67万元的“税务E贷”,2020年7月贷款到期后,他又申请了“税务E贷”。该类贷款是农行贷款审批系统根据申请人纳税状况、经营状况等综合因素自动识别、确定的网上产品。由于公司税务状况及综合信息不符合系统判定条件,陈先生未能成功申请“税E贷”。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常州中心支行、溧阳市分行会同农业银行常州分行、溧阳市分行深入陈先生的公司了解公司面临的困难和融资需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供了多种准备工作。选择融资方案,陈先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了融资方案 8月12日,农业银行溧阳分行成功向陈先生发放了45万元贷款,利率为4.59%。
四川奚先生名下的公司有两笔贷款,共计54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0年7月19日,两人均符合贷款展期条件。贷款到期前,习近平到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协商延期事宜。但由于当时建行正在制定延期政策操作细则并升级APP,因此无法及时办理延期。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监管下,7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三支行通知习先生可以办理贷款延期手续; 7月31日,习近平的两次贷款延期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到期日为2021年1月19日,贷款利率由5.0025%下调至4.0525%。
人民银行表示,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举一反三,加强政策宣传,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加强监督指导,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友好政策。
庄江苏7月15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通报:
灌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的偿还没有考虑低保户的实际生活困难。由于村里部分低保户未能及时偿还贷款,银行直接从卡中扣除低保押金。
国务院督察办接到群众反映后,进行初步核实,并转送江苏省政府核实处理。
接到国务院稽查办移送通知后,江苏省政府立即责成连云港市政府组织核查处理。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灌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时签订的《个人信用贷款合同》规定:“借款人应在每期还款日前将资金存入账户,贷款人应将本金贷款利息可以直接从账户转出。”由于系统设置了自动扣款,4名申请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当日银行账户内资金不足时,账户内原有的低保救助资金被系统自动扣减。还款。总金额为11806.84元。经检查,灌南县农商银行已取消逾期扶贫贷款自动扣除功能,并进行单独监控,防止再次出现扣除低保等自有资金偿还贷款的情况。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情况,灌南县政府已责成借款贫困户所在乡镇垫付部分资金,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生活水平。
山东尹先生7月14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举报:
潍坊工学院存在虚报教科书费的现象。 2017级动画专业每年只有一本书,标价只有23元,却收费600元。 2018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共发行书籍4本,费用也是600元。
接到国办稽查办移送通知后,山东省政府成立调查组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潍坊工学院图书馆教材部具体负责教材的订购、发放、保管。教材部根据全校各学院基本图书使用计划估算出本学年的教材费用,约为每生每学年500至600元。每学年开始时,学校财务处负责向学生收取教材费。学生毕业前,学校财务处根据教材部提供的学生明细账,按班级一次性结算预付的学生教材。评论者提到的专业是纸质教材使用较少的专业,预付费教材与新闻传媒学院其他专业遵循相同标准。据测算,2017级动画专业2017年至2020年共安排课程46门,预付教材费1700元,实际教材费818.4元; 2018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8年至2020年共安排课程38门,预付教材费。费用为1100元,实际发放教材费用为872.7元。剩余余额由学校财务处在学生毕业前一次性退还给学生。针对上述问题,山东省有关部门已督促潍坊工学院严格遵守《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按照学生自愿、非营利的原则收费。 ,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一是按学院预收教材费,预收教材费数额根据各专业教材费实际使用情况灵活调整;其次,教材费的收取将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学校不能强迫学生定制教材。 ;三是学校按学年清理收费情况,及时调整下一期收费标准;四是向学生发放明确的收费事项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举报热线等,接受学生监督。
来自河南的王女士7月2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察”平台举报:
合法职业资格证书无法在天元二手物资全国网上查询系统上查询,导致无法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国务院督察室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移送天元进行二手材料核实。
天元接到国务院稽查办二手物资移交通知后,立即组织核查处理。经核实,王女士是焦作市某公司的参保员工。 2020年4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证书相关信息可在司法部网站核实、查询。根据河南省政策,参保职工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证书信息可在天元二手物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行业等国家网上查询系统查询主管部门可以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司法部官网的证书验证方式也在认可范围之内。王女士于2020年6月通过“河南省社保网络服务平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网上审核未通过废钢回收电话,被提示提供证书验证方法。第二次申请时,王女士在司法部官网提供了检查方法。但由于对业务不熟悉,经办人并未去司法部官网查询。因此,她无法在天元二手物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全国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查询。申请被拒绝,因为在系统上发现了该证书。经检查,焦作市社保中心于7月15日审核批准了王女士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王女士于7月17日收到了补贴。目前,当地天元二手物资部门已办理会同相关负责人,举一反三,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天元二手材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商业道德建设力度,以开展“人文社会服务快捷服务”行动为契机,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办案队伍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人文社会服务。服务。
云南的梁先生6月25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察”平台举报:
近两个学期,曲靖市罗平县职业技术学校未能向部分获奖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
国务院督察办收到梁先生的信息后,进行了初步核实,并及时转发云南省政府处理。
云南省政府接到国务院督察办转来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开展督察。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曲靖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委托银行发放,调整为罗平县财政局、罗平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管理,会同学校负责具体分配工作。由于罗平县财政局迟迟拨付资金,无证贫困学生的奖学金未能按时发放。经查,罗平县职业技术学校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分别有2150名和2004名学生未领取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经检查,罗平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将相关资金拨给罗平县职业技术学校。目前,学校已将拖欠奖学金共计415.4万元全部发放给资助学生。
天津王先生6月17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察”平台报道:
天元二手材在废钢竞价销售时设置了门槛。只有与其合作过的企业才能参与投标。与此同时,一些参与投标的公司实际上是由一个人控制的。
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收到群众反映的情况后,经初步核实后转交天津市政府核实处理。
接到国务院监察办移送通知后,天津市政府立即组织核查处理。经核实废钢回收电话,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天元二手物资拍卖、出售行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废钢处置管理制度不规范。天元二手材制定的《废物管理制度》和《废物处置管理规定》对于回收厂家的选择标准、起拍价如何确定等关键方面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文件普遍含糊不清,未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指导和规范作用。其次,设置投标壁垒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天元二手材将与其合作过、信誉良好的上市公司列为“白名单”企业,并以此作为竞标条件。但并未研究制定“白名单”企业入围的具体标准,且长期未进行调整;没有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公告,也没有对其他合格的回收生产商进行评估和筛选。导致其他有资格的回收生产企业无法参与拍卖,客观上形成了市场准入障碍。三是起拍价确定依据不足。天元二手料、废旧料的起拍价是参考“废钢信息网”或“我的钢铁网”信息后,按同期垃圾处理价格的80%计算。定价依据不足,集体决策不力。四是违规向签约企业收取预付款。 2019年底,天元二手材要求废钢回收厂家在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100万元。废钢销售价直接从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不足50万元时,补足至100万元。第五,回收厂家的资质审核只是形式。天元二手材料审核入围企业资质时,只需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不会进一步询问企业之间的关系。此次核查发现,天元二手材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所谓“白名单”中的天元二手材为同一人。
目前,天津市相关单位已责令天元二手材全面暂停废钢物资处置,完善废钢处置管理制度和起价定价机制;取消废钢铁材料回收生产企业“白名单”,不再设定企业参与竞价的门槛,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会员开放竞价;对恶意投标、违约的企业建立“黑名单”,不得再次参与特钢精锻公司废钢材料销售投标;取消中标企业预付100万元预付款的销售方式;同时,对天元二手物资负责人进行免职,并对公司是否为关联企业问题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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