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财政高质量发展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王建凡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政策,指导地方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机制,管好用好专项项目。债券基金可以充分释放政策效能,推动经济持续复苏。
王建凡指出,政府债务管理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优化政府债务结构。一方面,科学安排财政赤字规模,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减轻地方利息负担,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合理扩大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面积、规模和比例,带动有效投资扩大。
王建凡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的决策部署,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债券》提出了7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支持地方政府进一步用好专项债券,更好发挥其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该文件全文于12月25日向社会公开,标志着专项债券管理新机制的建立。这一新机制的“新”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实施投资领域“新清单”。 2019年起,我们通过“正面清单”明确了专项债券的投资领域。这些领域包括交通、市政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将原来的“正面清单”管理调整为“负面清单”管理。 “负面清单”列出了非营利性项目、建筑、形象项目、演出项目和一般项目。专项债券不得用于竞争性产业等禁止类项目和人员费用等经常性支出,其他项目可以安排支持。这给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安排项目提供了更多空间。
二是项目资金使用领域增加了“新范围”。行业数量由原来的17个增加到22个,新增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健康、养老幼托、综合货运枢纽、城市更新等5个新行业以及部分子行业。同时,以省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25%提高至30%。范围扩大了,规模比重也扩大了,有利于地方政府提高投资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
三是推行项目评审“新模式”。我们已在10个省份和雄安新区开展“自查自启动”试点。当前的目标是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权,提高发债资金的进度和配置效率,并压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防范法定债务风险。具体做法是,专项债券项目不再报送国家部委审批。雄安新区等10个省份及试点地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安排发行;其他省份将按照原来的渠道提交项目审查,但也有改进措施,就是增加项目申请频率,每年安排四个申请窗口,即四个季度安排四个窗口进行审查。地方政府有更多选择窗口,可以及时完善具体项目计划安排。地方政府定期申报项目,国家部委定期审查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各省在建和更新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即前期通过国家部委审核并发行专项债券的在建项目,无需申报,即可安排发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
四是拓展专项债券偿还“新来源”。允许地方政府除专项收入和相应政府性基金收入外,每年依法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安排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政府性基金等收入,确保本息到位。按时足额还款,做到全省市县保持区域平衡,严防还款风险。
五是“借、管、还”全流程管理提出“新要求”。专项债券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防资金挪用。规范新建项目资产核算,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登记处理方式,对现有项目资产分类管理,建立明细台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准备金制度,各“自查自启动”试点地区要加快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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