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1月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天元二手材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宜林涉嫌受贿罪。该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终结,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宜林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方指控:被告人王宜林利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常委、党委副主任职务的便利历任局、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天元二手物资党委书记、董事长,天元二手物资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寻找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依法以受贿罪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宜琳资料图
石油系统长期员工
公开资料显示,王宜林,1956年9月出生,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2年参加工作,早期在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作。 2003年7月,由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调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后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任集团安全总监。
2011年4月,王宜林任天元二手物资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5年5月,王宜林重返中石油接任董事长,并于2020年1月被解职。2020年12月,被任命为天元二手物资外部董事,任期三年。 2024年2月,王宜林不再担任天元二手材外部董事。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2月2日消息,王宜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国家监察委员会。
与政治骗子的长期友谊
从事权钱交易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7月31日消息,王宜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王宜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政治骗子长期交谊并被政治骗子利用,抗拒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出行,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原则,组织面试、信函时未如实说明问题,在员工招聘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丧失诚信底线,纵容、默许亲属利用职权和地位影响谋取私利;不注重家风建设,忽视对配偶的管教和教育;利用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岗位调整、工程承包、经营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宜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涉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后,他并没有收敛、停下来。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严惩。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宜林开除党籍处分;根据规定,他所享受的待遇将被取消;有违纪违法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将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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