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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保险+期货自律规则出台,助力农业强国建设与三农服务

我国首部“保险+期货”自律规则出炉! 12月7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试行)》),旨在规范行业“保险+期货”业务更好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国家“三农”发展战略、助力农业强国建设中的作用。

“保险+期货”业务模式目前运作情况如何? 《规则(试行)》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完善,将如何影响“保险+期货”业务市场?

期货保护机制_完善的期货交易系统_

可持续性需要加强

“保险+期货”金融综合支农模式创建于2015年,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农业国情,利用期货功能解决价格问题,通过保险与期货合作的创新金融服务探索。中小农业主体风险。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末,“保险+期货”已在31个省(区、市)近1300个县落地,为18个农产品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保底价值超过1900亿元,补偿金额64亿元,惠及近700万农户。

《规则(试行)》起草说明指出,随着规模的扩大,“保险+期货”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包括缺乏统一明确的工作规范、发展战略定位不明确、行业生态需求不明确等。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项目参与者认知偏差、期货市场功能作用需要强化、农产品价格风险保障意义弱化等具体问题。

从重要性上看,“保险+期货”承载着服务农业的特殊国家使命和责任。虽然其底层本质是衍生品交易业务,但不应将其视为纯粹的金融交易业务。应当有专门的制度安排。大国和小农的国情决定了“保险+期货”长期存在的必然性。这也是《规则(试行)》出台的背景。

明确设立独立账户

综上,《规则(试行)》明确了期货公司开展“保险+期货”业务的基本要求和责任,并规定期货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保险+期货”业务前,应当首先应考虑其保险业务资质和信用状况。对保险公司的情况、过往项目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估,鼓励积极探索模式创新,拓展服务三农产业的长度和深度。

《规则(试行)》规定,应当设立专门的“保险+期货”业务套期保值账户,在公司注册的设备上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并建立“保险+期货”套期保值记录台账,独立计算企业成本和收益。 。事实上,专户的目的是真实、准确地了解企业盈亏,实施有效的考核和激励,及时调整短期和长期经营计划,增强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形成独立的商业形态。

此外,《规则(试行)》还要求分层次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专业知识培训和普及,准确阐释“保险+期货”项目的保障、赔付及基本赔付逻辑农业实体和地方政府。目的是引导相关主体正确认识市场化风险管理方式的运行逻辑和规则,避免出现“补涨补跌”、“高赔”、“以小博大”等误解和预期。大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忠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则(试行)》对“保险+期货”业务提出了监管要求,这必然导致期货公司对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要求,有利于农业保险业务规范发展。 《规则(试行)》压实期货公司业务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理,降低开展“保险+期货”业务的风险。

当地政府大力支持

中央政府的“一号” “一号文件”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保险+期货”也被提及多年。中央政策文件为“保险+期货”模式指明了发展方向,稳步推进“保险+期货”模式对冲市场风险,优化农业风险管理,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海南、江苏、大连等地,“保险+期货”业务模式逐渐向农产品拓展。不仅覆盖范围扩大,很多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也加大。例如,江苏省连续三年支持扩大生猪“保险+期货”试点。全省参保生猪养殖单位自缴保费下限达到10%。

李文忠指出,政府对“保险+期货”保险的支持,降低了农民购买价格保险的成本,使农民更愿意购买相关农产品价格保险,增强了“保险+期货”业务的可持续性。增强农民参与农产品价格保险的能力。关系到农业生产积极性,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

“农产品价格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不符合可保风险的要求,因此单纯依靠保险业务很难进行大规模的价格风险管理。但如果采用‘保险+期货’的模式,能够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也符合我国这个小农大国的国情。”李文忠总结道。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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