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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取消普通住房标准

原刘波团队

11月19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明确相关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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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处理按照《房地产市场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天元二手物资公告2024年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还明确,个人转让房屋,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证明,无法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核定征收,按转移收入的1%核定应纳税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根据上述规定,深圳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按照转让收入1.5%的税率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要求。其他个人所得税政策未调整。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在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方面,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购买住房2年以上(含2年)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个人出售购买不满2年的房屋的,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在个人住房契税方面,深圳实行全国统一的个人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 %;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减按1%征收契税。契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减按2%征收契税。

以下是我的评论:

此次楼市减税在一线城市的力度非常大。

个人出售持有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时,以往需按“售价”(通常为官方税价)的差额缴纳5.6%的增值税及附加。 )和“购买价格”。现在这个税被免除了。

例如,一套非普通房屋,如果购买价为500万,销售合同登记价为1000万,则需缴纳约28万元的增值税及附加,目前已完全免除。

此前,这套房子要按照成交价1000万元缴纳1.5%的个人税,现在已经降到1%,从15万元降到10万元。

在契税方面,也有大幅降低。仍以上述房产为例,如果买家购买第二套房(套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契税税率此前为3%,现为现在降为1%,可节省20万元。

此轮减税将对一线城市核心区域的豪宅带来较大利好。上海、北京相继出台减税措施。深圳是第三个实行这一优惠的一线城市。下一站是广州,预计不晚于今晚12点。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的减税方案并未提及个人所得税,深圳、上海均降低了个人所得税。预计广州还将降低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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