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文成县人民法院近日吹响了“三审合一”工作推进的第一起案件。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5A级景区倾倒铝冶炼废渣造成环境污染案件。据悉废铝加工,今年3月,文成法院出台了全省首部《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工作规程》,规定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律由综合审判庭审理。
文成作为浙南典型山区县,生态资源优势得天独厚废铝加工,到处青山绿水,有如明珠般美丽清澈的珊溪水库,有被誉为“天下第一氧吧”的铜陵山。但近年来,盗伐、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环境资源犯罪频发。
因此,文成法院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感召下,以系统工程、全局观念探索司法保护新路子,通过深入乡镇、走访调研等方式,全面摸清全县生态环境资源状况。
“‘三结合’工作程序的出台,对文成县飞云江流域和铜陵山风景名胜区,特别是在飞云江流域和铜陵山风景名胜区所涉及的乡镇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意义重大,推动形成了山水并举、保护得当的全覆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建成介绍。
开庭的案件是文成法院按照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宣判的首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等人在文成县西坑镇姜山村非法开设铝冶炼加工点,冶炼金属废铝,倾倒废铝渣共计23.41吨。据了解,该非法铝冶炼点位于百丈峡天鼎湖东侧,也是文成县唯一“5A级景区”刘伯温故里景区所在地,严重影响国家综合旅游示范区建设。
“最终,我们认定四名被告人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缓刑,并处罚金。该案的审理,给破坏环境的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也标志着文成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走向常态化。”该案主审法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姜大宝说。
潇湘晨报综合文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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