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灰是在电解、铝加工和再生铝加工过程中排放的危险固体废物,铝含量低,杂质成分复杂,处理成本高,综合利用困难。2021 年,铝灰渣将被新版国家危险废物清单列为危险废物,这意味着铝灰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将趋于加强。
利用过程中的铝灰可以免于危险废物管理吗?
生态环境部《关于铝灰利用处置有关问题的答复》(环办函〔2021〕481号)对铝灰的处置解释如下:
1、铝灰是铝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分为初级铝灰和次级铝灰。除了铝含量不同外,两种铝灰的成分相似,环境危害特性是反应性的,有些铝灰还具有浸出毒性或遇水释放易燃气体。鉴于铝灰的高环境风险,它已被列入 2016 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清单,废物代码为 321-024-48 和 321-026-48。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根据铝灰的来源进一步明确了铝灰的危险特性和属性,废物编码仍为321-024-48和321-026-48。因此,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加强铝灰的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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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灰利用过程中和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性质,可按《危险废物鉴别通则》(GB 5085.7)中《确定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的六项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2、目前已应用铝灰脱氧剂和铝酸钙、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对铝灰进行共处理的技术。为促进铝灰的利用废铝灰,《目录》明确规定,如果按照省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从铝灰中回收金属铝,并实施铝灰“点对点”定向利用,则利用过程中的铝灰可以免于危险废物管理, 相关单位无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铝灰的利用应充分考虑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并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准则》(HJ 1091)和《水泥窑固体废物共处置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等有关技术要求。对于确需使用的铝灰,应采用填埋等方式无害化处理,并符合《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等相关技术要求。
2900吨危险废铝灰跨省倾倒,9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2022年7月1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接到舆情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发现嘉禾县塘村镇清水村石灰窑内倾倒了大量固体废物,现场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因暂时无法溯源,嘉禾分公司立即清理并将倾倒的固废全部转运至嘉禾县龙航工业园区危废仓库暂存,共计2924.24吨废铝灰,及时消除了环境隐患和隐患。
经查,该批铝灰渣由广东省某铝业公司生产,废弃物生产单位无证将危险废物委托李某等人处置,造成铝灰渣在全省范围内非法倾倒的环境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李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
2022 年 8 月 1 日,嘉禾分局将案件移交嘉禾县森林公安局,并邀请嘉禾县检察院尽快派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经森林公安局调查发现,涉案人员10人,其中9人被采取刑事措施,涉案资金1400余元被冻结并暂时扣留。对空气污染等无法弥补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赔偿义务人应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74183.25 元,以补足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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